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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訊息轉知】敬請協助轉知廠商「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袋包箱創新產品設計與品牌行銷關懷計畫

敬啟者: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跨域整合計畫」-袋包箱創新產品設計與品牌行銷關懷計畫

參與計畫廠商不需負擔任何費用。將由僑光科大老師針對品牌行銷部分提供診斷、輔導與諮詢,並以故事行銷方式輔導相關廠商自創品牌。

若有意願之廠商,請於「3/4」逕洽僑光科大

連絡方式:

賴淑玲院長 0926-067866 sllai0809@gmail.com

李世珍主任 0918-901119 d821104@gmail.com04-27016855#2291

鄧佩珊 0939-745766

 

 

 

 

 

(2). 設計與資訊學院  王焜潔副院長

(3). 生活創意與設計系  李世珍主任

(4). 資訊科技系  洪啟舜主任

(5).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林昱呈主任

(6). 電腦輔助工業設計系  王義鵬老師

 

備註:

(一)   受輔導廠商資格: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基準之事業(以下簡稱廠商)

1.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2.        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

(二)   廠商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證明文件:

(1)     依公司法登記為公司者應檢附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表或經濟部核准函影本(901114日前通過申請之公司且未曾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者,得以原「公司執照」代替)

(2)     依商業法辦理商業登記之企業者應檢附「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資料列印結果或地方政府核准函影本。

2.        檢附廠商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

3.        資本額達8,000萬以上之製造業及營業額達1億以上之服務業但符合中小企業規模之廠商請檢附最近一期勞保費繳款單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