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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102-12-05立法院服貿公聽會理事長發言內容
張連祥理事長發言內容: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我代表本協會提出服貿協議簽定對產業影響之看法,本協會是製造袋包箱業者建立之協會,我們對於服貿協議特定承諾表第四項之配銷服務業有疑慮。已經知道的例子就是美國和中東因大陸袋包箱製造業者直接在當地設發貨倉庫直接販售,導致當地許多進口商和零售商不敵大陸之低價競爭而結束營業。在台灣袋包箱製造已長達五十多年歷史,我們所支撐的產業涵蓋紡織、五金、包裝,並支撐著眾多基層家庭的生活,也對台灣的經濟發展多所貢獻。今天的開放如果沒有配套措施,難保不會發生像其他國家一樣,由大陸袋包箱業者直接在台灣設點採一條龍方式經營,如此一來台灣袋包箱業者將無法抵擋,而此產業鏈將隨之瓦解,眾多產業之生計亦將受影響。
如果服貿協議之簽定是政府既定政策,是否有補救方案?本協會一直致力於推動袋包箱國家標準CNS15331檢驗機制,相關檢驗標準已由標準檢驗局制定完成,並在北、中、南舉辦三場說明會,原擬於1998年實施,至今2012年該法案仍不見施行。在台灣的袋包箱製造業都已遵循MIT微笑標章規範生產,進口之商品因無檢驗規範之要求,其原料不受限制,含有重金屬或再製料的商品充斥在台灣市場,價格以低價銷售使正規經營之企業大受打擊。消費者使用不安全之產品,如用在兒童用品上更是安全堪慮,何以政府不正視此現象?讓國人擁有健康安全之消費環境不是政府的職責嗎?某世界第一品牌旅行箱因手把含有多環芳香烴化合物遭香港下令全部回收,台灣檢驗機制也要立刻實行,才能讓國人享有令人信任之產品。袋包箱是ECFA衝擊產業之一,政府曾編列九百多億的輔導金,但卻成效不彰,本協會要爭取的是政府應該營造一個公平、公開的環境,讓產業在相同的立足點競爭。
以我們的瞭解,台灣很多公部門的贈送品都是送一些手提袋,比如彰化燈會等等,雖然透過招標的程序,但並未有標準的規範,以致於往往由大陸進口,假如依照袋包箱國家標準CNS15331之檢驗標準來考核,相信在對等的條件下,台灣的產品必定比進口的產品更有競爭性,如果能在台灣生產,其所帶動之經濟效益更是可觀,這也是我們一直強力要求國家標準CNS15331要儘早實施的原因,同時也強烈要求台灣市場上販售之袋包箱必須嚴格遵守規範,請政府各單位正視此一問題,並給國人一個安全的消費環境,以上報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