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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宣導資料

標準檢驗局為保障國人及兒童使用安全商品之權益,對於高風險之兒童商品優先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凡經公告之進口及國內生產應施檢驗商品皆須經該局檢驗符合檢驗程序後,始能運出廠場或輸入,而經檢驗不合格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責令業者下架、回收或改正。目前標準局已公告與兒童相關之應施檢驗商品包括玩具、嬰兒學步車、嬰幼兒服裝、輪式溜冰鞋、滑溜板、兒童自行車、塑膠擦以及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規定之嬰兒用臥床、幼童用座椅及學童用座椅等,檢驗範圍及依據則以國家標準為原則,查驗方式則依據產品之特性、市場結構等而所有不同。

 

標準檢驗局除針對進口或國內產製之應施檢驗商品進行強制檢驗外,為確保應施檢驗商品品質均一性,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對已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執行市場購樣檢驗等商品市場監督機制,倘該類商品經市場監督機制發現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另標準檢驗局除規劃高風險商品為強制檢驗品目外,亦不定期規劃辦理市購非屬應施檢驗之一般商品檢測計畫,倘經認定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或確有損害之虞者,即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38條規定要求辦理回收或改善或銷毀。

 

 

 

 

 

 

兒童產品引用之檢驗標準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10條規定,「應施商品之檢驗項目及檢驗標準,由標準檢驗公告之。前項檢驗標準,由標準檢驗依國際公約所負義務,參酌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其他技術法規定之;無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其他技術法規可供參酌者,由本局定之。」,爰於列檢產品之初,必須先行檢視適用之檢驗標準,現行列檢之兒童產品包括「玩具」、「兒童自行車」、「嬰兒手推車」等皆是引用CNS國家標準作為檢驗標準之依據。

為減少非關稅貿易障礙,解決貿易爭端,標準之制定具有重大意義,然而CNS國家標準須依規定之制定程序辦理,有一定的時程,因此在兒童產品種類多樣化,產品安全之複雜性持續增加下,CNS國家標準之制(修)定恐緩不濟急;另CNS國家標準之制定除採與國際標準相符合,符合WTO/TBT協定原則外,制定目的為謀求改善產品、過程及服務品質,標準內容較偏以規範產品之品質。

商品檢驗是涉及消費者健康及安全所採取之行政措施,基於保障消費者安全、衛生或環保等目的,以法令規範特定商品須符合特定標準,並運用各種符合性評鑑方法來評鑑產品之符合性,符合檢驗標準之商品方可於市場流通。依據之檢驗標準往往是以商品須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為主要考量風險因素,品質只要符合最基本之要求即可。

鑑於兒童產品之風險包括物理性、化學性及可塑劑等危害,容易造成兒童身心之影響,為確保兒童健全發展,本局爰參考ISO/IEC guide 50Safety aspects - Guidelines for child safety」之架構,制定CNS 15503「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並於1001129日公布施行。該標準係適用14歲以下兒童所使用之各類兒童用品之一般安全要求,因此凡依據兒童的年齡及發展階段而設計、製造、陳列、販賣,並可與兒童互動之產品,均屬該標準規範之範圍,包括「衣著用品類」、「文具用品類」、「乘坐用品類」及「育樂用品類」等,國家標準CNS 15503對應之檢驗項目如表1。對於標準競合處,於本標準亦規定,若其他國家標準有對兒童用品之規範者,仍應符合其標準要求,如CNS 14976兒童自行車、CNS 15017兒童高腳椅、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CNS 15331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CNS 3478塑膠鞋、CNS 6856塑膠擦等。表2為兒童產品分類對照CNS國家標準之現況表。

在保護兒童健康安全及身心發展,日後列檢相關「兒童產品」之檢驗標準可依據CNS 15503國家標準為原則,除此之外,對於科技之精進,亦將定期檢視、檢討檢驗標準,提出標準之制(修)定建議,即時因應檢驗標準之需求,以符合市場及國際之發展趨勢。

1 CNS 15503兒童用品安全一般要求檢驗標準對照表

項目

主要內容

耐燃性

CNS 4797-1玩具安全(耐燃性)

重金屬

CNS 4797-2玩具安全(特定元素之遷移)

物理性

CNS 4797-3玩具安全(物理性)

電驅動

CNS 14276電驅動玩具之安全要求

有害物質

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

(Plasticizer)

DEPDMP、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 %(重量比)

游離甲醛

0.5 mg/L以下

多環芳香烴化合物

苯并(a)(benzo (a) pyrene)含量不得超過1 mg/kg16種多環芳香烴總量不得超過10 mg/kg

螢光物質

不得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

生物性

(a)  生菌數須在3,000 CFU/g以下。

(b)  大腸桿菌群試驗須呈陰性。

禁用之偶氮色料

不得超過30 mg/kg

有機錫

類別

三丁基錫(TBT)

mg/kg

三苯基錫(TPT)

mg/kg

嬰幼兒用

0.5

0.5

與皮膚直接接觸

1.0

1.0

與皮膚非直接接觸

1.0

1.0

室內裝飾用

1.0

1.0

反丁烯二酸二甲

不得超過0.1 mg/kg

六價鉻

材料為皮革者,六價鉻含量不得超過10 mg/kg

金屬製品及橡膠、塑膠金屬鍍層者,六價鉻測試結果應呈陰性。

化學添加物

依有關法令之規定。

 

2 兒童產品分類對照CNS國家標準之現況表

類別

相關CNS國家標準現況

衣著用品

l  CNS 12639 嬰兒紙尿褲

l  CNS 15290 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

l CNS 15291 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及拉帶

文具用品

l  CNS 552  鉛筆、顏色鉛筆及其筆芯

l  CNS 2984 蠟筆及粉臘筆

l  CNS 6634 水彩

l  CNS 6856 塑膠擦

l  CNS 7079 自動鉛筆

l  CNS 11312標記筆

l  CNS 15331袋、包及箱產品評估準則

l  CNS 15441修正液

l  CNS 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

l  CNS 15526事務用膠水

乘坐用品

l  CNS 11676嬰兒床

l  CNS 12940手推嬰兒車安全標準

l  CNS 12990嬰兒搖床

l  CNS 13035嬰兒學步

l  CNS 14430家具-(學校)普通教室用課桌椅

l  CNS 14976兒童自行車

l  CNS 15017兒童用高腳椅

育樂用品

l  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

l  CNS 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

其他

l  CNS 11497車用兒童保護裝置